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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服務處
113.01.24
3097

113年職能復健機構專業人員職前專業訓練課程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六十六條,以及《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第三、四、五條相關規範,經認可之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應聘有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上述專業人員需具六個月以上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或職業重建相關工作經驗者,或完成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業災害勞工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服務職前專業訓練,並取得結訓證明者始提供相關服務。故規劃此職前專業訓練課程,包含「職業災害勞工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服務職前專業訓練」30小時及「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心理強化服務職前專業訓練」12小時,以培訓職能復健機構專業人員,活動詳情請見文末附件。

報名方式:
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2月26日止或額滿截止,請點選 [線上報名] 按鈕填寫報名資料。

活動日期:
☆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
113年3月14日(星期四)
113年3月21日(星期四)
113年3月22日(星期五)
113年3月28日(星期四)
113年3月29日(星期五)
共5天課程。

☆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
113年3月14日(星期四)
113年3月21日(星期四)
共2天課程。

活動地點:
集思台中新烏日會議中心
(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26號 / 台鐵新烏日站 3~4 樓)

報名或活動事項如有疑問,請洽詢本中心職災勞工重建服務處(02)8522-9366分機803 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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