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技術服務處
115.09.04
254
115年第三梯次職能復健機構專業人員職前專業訓練(一日實體)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六十六條及《職業災害勞工職能 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第三、四、五條相關規範,經認可之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應聘有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上述專業人員需具六個月以上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或職業重建相關工作經驗者,或完成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業災害勞工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服務職前專業訓練,並取得結訓證明者使提供相關服務,故規劃此職前專業訓練課程,本次課程包含「職災勞工權益相關法規」課程3小時、 「職災勞工重建與重返職場服務概論(含系統表單簡介)」課程1小時及報告撰寫測驗,採實體課程方式進行,以培訓職能復健機構專業人員。
辦理單位: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參加對象: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錄取者以e-mail與中心簡訊通知。
活動資訊(如各議程):
(一) 活動時間: 115年10月05日(星期一)9:00〜16:00
(二) 活動地點: 大臺南會展中心— 努山塔里亞D1(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二路3號1F)
(三) 注意事項:
- 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致使課程異動,將以電子郵件發送通知,請務必確認報名表電子郵件信箱填寫無誤,並可正常收發信件。
- 報名後如無法參加課程者,請於開課前一周來電取消,俾利通知其他候補者參加,以保障其他學員參與本教育訓練之權益。
- 報名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課程結束後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未簽到、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者,不得予以採認教育訓練時數(學分)。
- 本課程共計有數位課程36小時及實體課程6小時,參與實體課程前請先至數位課程平台完成各類專業人員應修習之課程(相關訊息以錄取通知信通知)。本次實體課程結束,將立即實施測驗與報告撰寫,考試成績以70分為及格。
- 各學員完成數位及實體課程,並經測驗及格,始為完訓,本單位會將完訓學員名單造冊送至職安署核定後,再予以發放完訓證明證書寄送予合格學員,如未能符合前述要求,則由主辦單位提供修課時數證明。
-
115年第三梯次職能復健機構專業人員職前專業訓練(一日實體)下載次數:19115年第三梯次職能復健機構專業人員職前專業訓練(一日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