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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衛生健康服務處
114.11.14
15844

114年職場霸凌防治調查專業人才培訓課程

因應「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為提升相關外部調查專業人士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調查等理論與實務的專業能力,建立公正、客觀的調查處理機制所需專業人才資料庫,爰辦理本課程。本課程將深入解析並提供實務操作方法,讓學員能夠掌握霸凌案件調查技能並強化案件處理能力,以維護勞資雙方和諧,另本課程為試辦性質,未來將依培訓人員回饋意見,並配合法制作業滾動檢討。

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參加對象:

  • 律師:須具備律師執業執照,並為地方律師公會之現任會員。
  • 心理師:須具備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並完成執業登記於領有開業 執照之醫療機構、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
  • 人力資源等:包含人力資源、勞動法相關協會或公會之成員。

※請於課程第一天報到時攜帶並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查驗,請擇定場次及個人符合之職類,跨職類報名者將取消資格;如經查驗未符合資格,將不得參加課程。

報名時間:自 1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上午10時起開放報名至各場次活動前5日止或額滿截止。
報名方式:一律採本中心官網報名。
上課通知:將於各場次開課前一週以 E-mail發出。

注意事項:
1. 第一天課程將進行學員資格文件查驗,最後報到時間為08:50,請學員務必提早到場完成報到,以免因資格審查作業影響課程全程參與資格。
2. 本課程為免費資源,為確保更多人員公平受益,原則上同一單位以2位為限參與。本中心保留錄取、修改、變更及活動解釋之權利。
3. 本中心將依據報名人員之專業背景及工作需求進行資格審核,並作為篩選正取資格之依據,以確保學習資源之妥善運用。
4. 錄取結果將於開課前一週以 E-mail通知(彰化場於開課3日前)。經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開課5日前(彰化場於開課2日前)以電話向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通知其他候補者參加。當年度若報名參加本中心活動,因故未到場而未事先取消,將取消一年內參與本中心所辦免費活動之報名資格。
5. 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
6. 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活動結束後簽退及填寫前測及後測暨滿意度調查問卷。
7. 全程參與本課程者(不可遲到與早退),將核發結訓證明,惟不提供衛福部繼續教育積分及勞動部職安署在職訓練回訓時數。
8. 本活動會場備有茶水供學員使用,現場不供應紙杯,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9. 本次活動所留存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次活動聯繫與通知最新消息之用途。本中心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善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之責任。
10. 為維護上課品質,當天不開放現場報名及旁聽,亦不得錄影、錄音或拍照,請共同遵守相關規範。

※如對報名或活動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請洽本中心職業衛生健康服務處,電話:06-21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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