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中央內容區塊
:::
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服務處
112.04.15
646

112年職能復健機構專業人員「在職訓練」課程

依《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第十五條規範,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應使其聘用之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職能復健在職訓練課程,且每年不得少於十二小時。

故辦理「在職訓練」課程,提升實務及臨床專業人員之職災勞工重建服務相關知能,給予職災勞工適切服務,並持續充實專業人員之專業知能,更能使職災勞工重返職場服務之未來規劃與實際服務情況接軌。此次活動分為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及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規劃辦理北、中、南各3場次,以實體課程方式進行,活動詳情請見文末附件。

報名方式: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5月3日止或額滿截止。

活動對象: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
Prev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