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第二梯次職能復健機構專業人員職前專業訓練(一日實體)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六十六條及《職業災害勞工職能 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第三、四、五條相關規範,經認可之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應聘有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上述專業人員需具六個月以上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或職業重建相關工作經驗者,或完成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業災害勞工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服務職前專業訓練,並取得結訓證明者使提供相關服務,故規劃此職前專業訓練課程,本次課程包含「職災勞工權益相關法規」課程3小時、「職災勞工重建與重返職場服務概論(含系統表單簡介)」課程1小時及報告撰寫測驗,採實體課程方式進行,以培訓職能復健機構專業人員。
辦理單位: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參加對象: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錄取者以e-mail與中心簡訊通知。
活動時間:115年6月25日(星期四) 9:00〜16:00
活動地點:Wensco文心會議室松竹館—2B中會議室 (台中市北屯區南興三路317號2樓)
注意事項:
1. 此職前專業訓練課程以線上數位課程搭配實體課程辦理,包含「職業災害勞工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服務職前專業訓練」30小時及「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心理強化服務職前專業訓練」12小時。本次實體課程包含:S1職災重建服務需求評估、結果分析與報告撰擬、S4&S5工作模擬與工作試做理論與方法、S9功能性能力評估與復工計畫撰擬之現場報告撰寫考核,本人於實體課程前已完成此三堂課之線上課程之參訓。
2. 「職災勞工重建與重返職場服務概論」課程總共為3學分,本次實體課程為1學分,另有2小時線上課程,請於實體課程後7日內,合併其餘尚未完成之數位課程(S1-S10),於線上完成參訓並通過測驗,方能獲得完整學分。
3. 課程通過、報告測驗相關訊息通知均以電子信箱通知,本人已確認填寫無誤,並可正常收發信件。
4. 敬請貴員於參與實體課程前,務必事先充分瞭解並熟悉 S1 職災重建服務需求評估、結果分析與報告撰擬、S4 與 S5 工作模擬及工作試做之理論與方法,以及 S9 功能性能力評估與復工計畫報告撰寫之需求與重點。俾利於實體課程期間能有效掌握報告撰寫重點與時程安排,敬請配合辦理。
5. 聯絡資訊:如有關報名相關事宜,請洽詢本中心南區技術服務處
(07)235-1978 分機7019 謝小姐
E-mail:hsa241201@coapr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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