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欄
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服務處
1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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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受理「114年度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及續行認可申請」
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6條規定,為使職業災害勞工恢復並強化其工作能力,雇主或職業災害勞工得向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提出申請,協助其擬訂復工計畫,進行職業災害勞工工作分析、功能性能力評估及增進其生理心理功能之強化訓練等職能復健服務。經認可之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辦理所定服務事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另依據《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第6條第1項及第12條第2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定期公告受理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及續行認可申請。本年度受理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相關申請書表及應備文件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官網查詢與下載(網址:https://www.osha.gov.tw/;位置:首頁/法規專區/行政規則勞動部辦理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之認可補助及監督管理作業要點)。
另依據《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第6條第1項及第12條第2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定期公告受理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及續行認可申請。本年度受理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相關申請書表及應備文件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官網查詢與下載(網址:https://www.osha.gov.tw/;位置:首頁/法規專區/行政規則勞動部辦理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之認可補助及監督管理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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