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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欄
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服務處
1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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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受理「115年度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申請」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6條規定,為協助職業災害勞工恢復並強化其工作能力,雇主或職業災害勞工得向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提出申請,協助其擬訂復工計畫,進行職業災害勞工工作分析、功能性能力評估及增進其生理心理功能之強化訓練等職能復健服務。經認可之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辦理所定服務事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另依據《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以下簡稱認可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定期公告受理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申請,勞動部現已公告受理「115年度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二、申請對象:符合認可辦法第3條至第5條規定之醫療機構。

三、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請依勞動部公告內容辦理,相關申請書表及文件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官方網站查詢與下載(網址:https://www.osha.gov.tw/;位置:首頁/法規專區/行政規則勞動部辦理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之認可補助及監督管理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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