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出版文宣
機械設備技術處
1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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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安全宣導
為強化職場減災,主管機關勞動部於114年12月23日修正發布之「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規定,具有搭乘設備供乘載或吊升人員且吊升荷重在未滿三公噸之移動式起重機(下稱未滿三公噸載人吊車),須申請檢查合格才可使用,該規定將於115年12月23日正式生效,為協助產業因應並協助提升安全技術,本中心針對未滿三公噸載人吊車納入輔導對象,強化安全管理機制,並提供此一安全宣導摺頁廣為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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