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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行政管理處
112.11.02
439

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北區第二辦公廳舍租賃案

本中心因應113年度人員徵編需求,另尋辦公場址空間做為第二辦公室:
(一) 承租坪數:總權狀坪數面積至少400坪(不含公共設施之實際使用面積應至少220坪以上),承租面積皆為合法建築,租金以權狀面積計算,並可順利進駐、無債務糾紛之房屋及土地。
(二) 最好提供為單一樓層(分戶不超出3戶以上),該樓層有提供無障礙洗手間。
(三) 指定地區:新北市新莊區,考量業務聯繫方便,辦公場址需距本中心第一辦公室路程1公里內 (新莊區思源路555號),正常步行時間10分鐘以內。
(四) 標的物1公里內有捷運,鄰近公車站牌,汽機車停車場為佳。

政府電子採購網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 招標查詢 (p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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