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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欄
機械設備技術處
112.10.06
526

「推動移動式起重機專業檢修廠制度指導要點」公告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督促雇主落實對移動式起重機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及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規定實施之相關檢查,提升移動式起重機自動檢查及保養事業單位之專業能力,建立並推動移動式起重機專業檢修廠制度,確保移動式起重機檢查保養與自動檢查正確及確實執行,特訂定指導要點。

本中心為「推動移動式起重機專業檢修廠制度指導要點」執行單位,辦理事項如下:

(一)專業檢修廠申請案之審查及查核作業。
(二)督導專業檢修廠執行移動式起重機實施自動檢查、保養、調整維護及檢修相關事宜。
(三)提供從事移動式起重機檢修之人員教育訓練及資格認定。
(四)提供專業檢修廠諮詢服務及推展專業檢修廠之相關事宜。
(五)其他經職業安全衛生署認與移動式起重機專業檢修廠制度之相關事宜。

針對指導要點如有疑問,請洽詢本中心 機械設備技術處(02)8522-9366分機605 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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