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中央內容區塊
:::
  • 是的。職能復健津貼為職災勞工進行工作強化訓練之交通費補助,期望職災勞工提升功能,故需完成工作能力強化訓練再請領。依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第9條規定,被保險人得於職能復健強化訓練完成後備具書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之。

    備具書件包括:

    1. 申請書。
    2. 認可醫療機構或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開立之參加強化訓練完成證明。
    3. 申請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4. 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 職業災害勞工於完成生理心理功能強化訓練服務後,持認可醫療機構或認可職能復健機構開立之參加強化訓練完訓證明,可向各地方政府申請職能復健津貼,最長發給180日。
  • 為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順利重返職場,得向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申請協助擬定復工計畫,進行職業災害勞工工作分析、功能性能力評估及增進其生理心理功能之強化訓練等職能復健服務。